监考员不得带入考场的设备
监考员不得将什么设备带入考场
监考员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监控室。
监考员义务包括:
1. 保守考试工作秘密,维护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不拍照外传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2. 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监控室。
高考考场规则对高考安全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信设备,要求“严禁携带进入考点”。
建议考生和监考员在进入考点前将手机交由他人保管,并尽量不携带非必要的金属物品(如首饰等)。如确需携带规定以外的非考试物品进入考点,请服从考点安排存放至指定位置。
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由考区或考点在大数据招考平台上记录违规考生的相关材料。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高考考场规则的信息,可以访问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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