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包括
解读:《宜春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试点方案》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包括总体要求、评价路径、实施计划、保障机制和领导小组名单。
(一)总体要求。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纳入重大民生项目实施的前期规划,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发挥公共政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
(二)评价路径。各部门在拟定公共政策,实施重大民生项目时,同时提交市健康评价办(设在市卫健委)进行评价备案,健康评价办采用(2+X)模式组建评价专家组,按照筛选、评价、建议与报告、监测与评价四个基础步骤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具体分为:部门初筛、提交登记、组建专家组、专家组筛选、分析评估、报告与建议、提交备案、评价结果使用和监测评估九个阶段。
(三)实施计划。评价试点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2022年3月—6月试点评价阶段,主要是制定试点方案,搭建组织架构、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评价实践。2022年7月-12月,完善提高阶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案例,优化评价路径和工具,重点选取“十四五”规划中的政策和项目开展评价。2023年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到2030年提交健康影响评价的公共政策、规划和项目覆盖率逐步达到50%以上。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质扩面,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版权申明:文章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