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权利
安全生产法职工享有那些权力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 安全健康保障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 知情权和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 监督权: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 紧急情况处置权: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5. 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
6.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 拒绝权: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8. 紧急避险权:在紧急情况下,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益,确保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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